一般,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则可译为“网际”网络,又音译因特网或者英特网,在1990年代发展初期,因其跨国际性连接之特性,在台湾亦有人称其为国际网络,或国际电脑网络。是指在ARPA网基础上发展出的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互联网络。而互联网(英语:International Network或Internet),在台湾译作网际网路,或称互连网,即是“连接网络的网络”,可以是任何分离的实体网络之集合,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定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称为“网络互联”。
1995年10月24日,“联合网络委员会”(FNC:The Federal Networking Council)通过了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联合网络委员会认为,下述语言反映了对“互联网”这个词的定义。
“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1.通过全球唯一的网络逻辑地址在网络媒介基础之上逻辑的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互联网协议’(IP)或今后其它协议基础之上的。
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互联网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它接替的协议或与‘互联网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
3.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享受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带来的高水平、全方位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这当然是从技术的角度来定义互联网。这个定义至少揭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其次,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地址”;最后,这些主机必须按照共同的规则(协议)连接在一起。